公告日期:2025-02-20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方面的管理能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和 ESG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 3 至 5 位董事组成,
至少应有 1 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补足委员人数。
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的委员,视为未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七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下设战略投资工作组和可
持续发展(ESG)工作组,均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分管规划投资、可持续发展副总经理分别担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战略投资部)负责牵头组织委员会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档案管理和执行会议有关决议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 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战略规划、治理架构等进行 研究并提出可持续发展建议;
(五)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 遇进行识别,指导管理层对可持续发展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 对措施;
(六)对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工作的实施进行监 督检查,评估公司总体可持续发展绩效并提出相应建议;
(七)审阅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披露文件,确保 ESG 相关披
露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包括但不限于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八)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九)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组负责做好委员会决
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相关资料;
(二)公司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重大投资项目、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三)公司可持续发展事务相关资料;
(四)其它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根据战略与可持续发展
委员会工作组提交的材料进行评议,形成会议决议,并将有关会议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会议通知应在召开前三天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邮寄或其他方式通知全体委员,但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豁免的除外。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