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环境保护局
文件
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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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环保〔2015〕20号
关于推进杨浦区建筑工地
噪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九十七条规定和《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工地噪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推进方案的通知》(沪建管[2015]415号文),结合市、区领导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本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我区建筑工地噪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工作通知如下:
一、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加装工程时间节点:加装工程应于2015年7月31日前完成。
二、扬尘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时限:自桩基施工开始至项目所有建筑物结构封顶。
三、扬尘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和运行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四、工作要求:
(一)参与加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的服务单位以市级确定名单为基础一,要求在线监测系统均应接入上海市建筑工地扬尘和噪声在线监测管理系统平台。各监测系统供应商要根据有关合同要求,认真落实设备运营维护工作和落实服务承诺,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二)各工地应按照下列要求做好配合工作:
1、设备安装的空间位置应满足设备基础面积800×800mm,设备立体空间800×5000×1800mm,设备顶端离地高度控制在6米以内,且保障在监测范围内无其他障碍物。
2、落实动力电源要求:落实220V50Hz交流电源线和电源箱,并做好电源线架设。
3、其他配合要求。一是做好应满足离地高度的设备基础的混凝土浇筑;二是明确责任人员负责监测设备的安全和防盗管理。
附件:1、《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工地噪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推进方案的通知》(沪建管[2015]415号文)
2、杨浦区2015年扬尘在线监测系统重点推进工地名单
杨浦区环保局
杨浦区建交委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