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近日,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5年8月版公司章程,对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涵盖了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股份管理、股东权益等多个重要方面。
公司基本情况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深圳市铁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按截止2009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公司于2011年3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2020年2月26日优先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6529808亿元,实收资本相同。公司致力于生态恢复、水土保持的环保产业,经营范围广泛,包括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等多个领域。
股份结构与管理
公司股份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已发行普通股296,529.8080万股,优先股935.00万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前,股东和发起人的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和发起人的姓名、名称 持有股份数额 占股份总数比例 1 刘水 31,795,396 69.03% 2 张衡 1,036,658 2.25% 3 陈阳春 859,335 1.87% 4 杨锋源 682,012 1.48% 5 魏国锋 289,855 0.63% 6 周扬波 119,352 0.26% 7 郑媛茹 102,302 0.22% 8 深圳市木胜投资有限公司 5,115,090 11.11% 9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424,240 5.26% 10 无锡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212,120 2.63% 11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1,212,120 2.63% 12 广州山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212,120 2.63% 合计 46,060,600 100%
公司可根据经营和发展需要,经股东会决议增加或减少资本。在特殊情况下,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但需遵循严格的程序和规定。
股东权益与股东会
股东按其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普通股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股东会表决等权利;优先股股东在特定情况下享有表决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的决策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不同决议的通过条件不同。
董事会与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他们需遵守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
财务与审计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利润分配上采取持续、稳定的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续聘。
合并、分立、解散与清算
公司在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情况下需遵循严格的程序,并及时通知债权人。公司因多种原因可解散,解散后需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多项职权,确保公司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次章程的发布,为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有助于公司在生态环保领域持续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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